深夜昆明30余人“异常聚集”!民警一举拿下
深夜昆明30余人“异常聚集”!民警一举拿下
深夜昆明30余人“异常聚集”!民警一举拿下云南网讯(wǎngxùn)(记者 赵岗)6月3日,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获悉,该局(gāijú)治安大队近日联合辖区映象派出所开展夜间巡逻过程中,发现一居民楼内存在人员(rényuán)“异常聚集”。经分析研判和周密摸排,确定(quèdìng)楼内为(wèi)聚众赌博,民警迅速行动、果断出击,现场抓获30余名嫌疑人,查获赌资7万余元。
经查,杨某、周某等嫌疑人,在近几个月的时间里,为躲避公安机关打击(dǎjī),在偏僻村镇或居民楼里以打麻将“血战(xuèzhàn)”和(hé)用扑克牌“捞腌菜”的方式组织赌博活动,从中非法牟利。
目前,杨某、周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,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相关参与赌博人员(rényuán)被依法行政处罚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(jìnyíbù)侦办中。
警方提示,赌局皆陷阱,庄家独吞金,参赌(cāndǔ)即违法,刑拘毁家庭,子女前程断,人生尽毁(jǐnhuǐ)迟。远离赌博,切莫侥幸!盘龙警方将持续严厉打击聚众赌博行为,如发现聚众赌博线索,请(qǐng)拨打(bōdǎ)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,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并保护举报人隐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,为赌博(dǔbó)提供条件的,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,处五日以下(yǐxià)(yǐxià)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(fákuǎn)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三(dìsān)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(mùdì)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云南网讯(wǎngxùn)(记者 赵岗)6月3日,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获悉,该局(gāijú)治安大队近日联合辖区映象派出所开展夜间巡逻过程中,发现一居民楼内存在人员(rényuán)“异常聚集”。经分析研判和周密摸排,确定(quèdìng)楼内为(wèi)聚众赌博,民警迅速行动、果断出击,现场抓获30余名嫌疑人,查获赌资7万余元。
经查,杨某、周某等嫌疑人,在近几个月的时间里,为躲避公安机关打击(dǎjī),在偏僻村镇或居民楼里以打麻将“血战(xuèzhàn)”和(hé)用扑克牌“捞腌菜”的方式组织赌博活动,从中非法牟利。
目前,杨某、周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,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相关参与赌博人员(rényuán)被依法行政处罚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(jìnyíbù)侦办中。
警方提示,赌局皆陷阱,庄家独吞金,参赌(cāndǔ)即违法,刑拘毁家庭,子女前程断,人生尽毁(jǐnhuǐ)迟。远离赌博,切莫侥幸!盘龙警方将持续严厉打击聚众赌博行为,如发现聚众赌博线索,请(qǐng)拨打(bōdǎ)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,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并保护举报人隐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,为赌博(dǔbó)提供条件的,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,处五日以下(yǐxià)(yǐxià)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(fákuǎn)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三(dìsān)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(mùdì)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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